檢送「113年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實施計畫」1份,請鼓勵民眾踴躍報名參加,並於113年4月30日前推薦參選並送達本局辦理,請查照。
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19日臺教社(一)字第1132400799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強化建立國人終身學習觀念,教育部辦理113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實施計畫,鼓勵全國民眾參與終身學習楷模選拔,落實學習社會之發展。
三、為獎勵績優講師,給予教學肯定,並鼓勵優質講師投入終身學習行列,旨揭選拔對象分為「學習者」及「教學者」組,詳參附件。
四、請於113年4月30日(星期二)前將推薦資料(請依計畫書第柒點第四項逐一準備)函報本局初審,本局審核過後再報教育部複審

詳附件